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市政府于2019年3月23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汕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19年)的通知》。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该通知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当进行评估,并作出保留、修改或废止意见。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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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19年)的通知.pdf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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