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要求,现将汕头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2022年,我市坚持以“建设无废城市”为理念,突出全链条监管,不断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一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机制,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制度,从源头规范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加强与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商务、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享信息,联合印发实施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垃圾处置工作指引、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引、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的通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等文件,共同推进塑料、医疗废物、废旧家电、废弃汽车、有害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固体废物过程监管。以规范化评估和信息化监管为抓手,会同执法部门持续强化固体废物过程监管,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方案,全面完成2022年度61家企业规范化评估抽查工作;强化数据分析管理与应用,依托省固废信息管理平台,完成2022年度申报的产废单位共3323家;针对量少面广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机动车维修、通信电力基站、实验室三大专项行动,同时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制定我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推进集中治理工作开展,严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联动机制,“零容忍”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2宗,处罚金额共216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宗,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三是提升末端安全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新建50吨/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已于2022年3月领取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极大地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汕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子项目填埋场(库容35.4万立方米)主体工程在2022年底已基本完成建设;澄海、潮南飞灰填埋场全面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125吨/日,实现了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处理;濠江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等一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已建成,极大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四是筑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防线。制定《汕头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垃圾处置工作指引》、《汕头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污染防控工作指引》、《汕头市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场所污染防控工作指引》、《汕头市新冠肺炎检测机构污染防控工作指引》、《汕头市新冠肺炎区域核酸检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指导各区县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将规模5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和180吨/日的垃圾焚烧设施纳为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会同卫健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67个医疗废物应急暂存场所,建立应急转运车辆清单,确保了我市在爆发本地疫情时,医疗废物均能实现日产日清,百分百安全处置,2022年全年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约5666吨,其中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累计安全处置约62吨。每周组织一次重点涉疫场所外排污水环境总余氯的监测,在疫情期间也根据情况对饮用水源等外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加密监测,确保各重点场所的污水均消杀到位,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杜绝发生二次污染。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表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表2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及综合利用情况
表3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前5位)
(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表4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5 主要危险废物种类
表6 主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前5位)
表7 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处置情况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信息
表8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
(四)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信息
表9 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信息
表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
(六)生活污泥处理处置信息
2022年,全市已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38座,全年的生活污泥产生量为14.49万吨,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量为14.92万吨(包括处置2021年的污泥0.43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生活污泥处置方式主要有无害化焚烧处置。
表11 生活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信息
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234.3万吨,其中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23.7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0.6万吨;生活垃圾实际处置量为234.3万吨,处置率为100%。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主要有焚烧发电、卫生填埋。
表1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八)餐厨垃圾处理处置信息
2022年,全市餐厨垃圾利用处置设施2座,利用处置量为1.54万吨。另有15台小型设备,剩余厨余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资源化处理。
表13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九)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信息
2022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771.96(万立方米/万吨),日均产生量为2.11(万立方米/万吨)。全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7座,消纳场所1座;全年建筑垃圾实际处理量为771.96(万立方米/万吨),包含了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工程回填及土地平整以及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等处置去向。
表14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情况
(备注:设计处理能力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十)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2022年,全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建成26个,全年产生死亡生猪数量为8856头,处置数量为8856头;秸秆全年产生量为55.5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2.8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0.67%;农膜使用量为1065.4吨,仍在覆盖使用的417.03吨,回收量为1061.2吨,回收率达到99.6%,超过80%省级考核指标;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为63.83吨,回收量为53.27吨,回收率为83.46%,在金平区和澄海区率先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
三、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已全部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均已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备案的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附属其他内容 :
1.信息发布城市:汕头市
2.信息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6月
4.信息来源:环境统计、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
5.信息发布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