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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31 12:01:37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公开机制不断优化。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流程、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标准目录等,夯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基础,进一步压实信息管理责任,保障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安全高效、信息畅通、互动有序。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的具体要求,主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将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提速至1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速25%,2022年以来共收到87份信息公开申请(含网站申请70份、来信17份),已全部依时办结。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2022年以来共规范处理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149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二)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公开责任,将官方网站细分为多个栏目,常态化发布生态环境各类信息,重点加大对“空气质量预报及实时”“环境质量状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双随机、一公开”等关注度高的信息的公开力度。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工作,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做好主动及时公开工作,2022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共发布公开信息 4310条(其中法规标准类信息 11条,重点领域与污染源环境监管类信息596条,环境监察与执法类信息430条,环境质量类信息81条,环保新闻类信息253条,其他类信息2939条)。

      (三)公开形式不断拓宽。全面加强“汕头生态环境”两微平台建设和维护,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采编发布,确保信息时效性,2022年以来“两微”平台发布生态环境推文近3300篇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对我市环境整治力度和成效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在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橄榄台等当地媒体共刊发或播发环保宣传稿件187篇(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等平台认真办理网友合理诉求,共接收9570件群众投诉反馈意见,已完成处理9477件(其他诉求在法定期限内正抓紧办理),办结率99.03%,进一步提升了反馈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公开政务、沟通民意、回应舆论和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5(市151件,各区县分局53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4

    行政强制

    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64

    0

    2

    0

    4

    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57

    0

    0

    0

    4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7

    0

    2

    0

    0

    13

    (七)总计

    15

    64

    0

    2

    0

    4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推进以空气、水质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竣工环保验收信息、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信息、企业信用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二)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作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政务公开栏、公众媒体、新闻发布等其他公开方式,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强化网上平台功能,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及时总结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指导各区(县)分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信息审核,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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