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属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汕头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进一步做好招聘博(硕)士面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属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汕头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在面试后,体检前进行
资格审核校验考生有关资料原件,审核材料包括: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属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汕头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三)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审核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资格审核过程中,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不全且不能在体检前补全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12日,考点设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1楼会议室,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通过微信、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告知考生本人。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汕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届时,考生进入面试考点,除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外,还需佩戴口罩,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请从外市来汕的考生提前在“汕头防疫”小程序中进行抵(返)汕报备登记。如无法提供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