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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2-12-07 16:58:16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2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会”),负责我市生态环境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二、申报受理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受理范围

  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能,受理全市生态环境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相关业务。

  (二)注意事项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受理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见附件1)执行。

  2、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2022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见附件1)执行。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申报材料有效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

  (三)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技师)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五)继续教育条件:需提供2022年生态环境专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四、申报途径及材料

  (一)申报途径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才,由市、区(县)人社部门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材料

  1、 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

  “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写职称评审表格,按评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和公示后,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近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至2022年12月31日往前半年或以上),过后不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交《汕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资格审核表》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作为证书、证明材料附件之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有变动的,同时提交变动后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变更书》。

  4、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或发包承揽关系的甲方乙方项目,必须如实注明,明确列出本人承担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以无效论处。对相关成果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有关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利税等需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证明材料。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需分别出具《诚信承诺书》。

  5、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因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而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个人负责。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是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申报工作安排

  2022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领域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申报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评审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须遵从网上申报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中的“个人操作手册”指引,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步骤完成报名。

  3、申报人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称申报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站上“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常见问题解答&个人操作手册”获得指引。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须先完成网上申报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受理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受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8楼人事科。

  3、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纸质材料报送人员扎堆聚集,请各申报人通过单位指派专人报送材料,无特殊情况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七、评审及发证程序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职称评审中实行面试答辩制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答辩的,视同放弃本次评审。

  (二)对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发证。

  (四)推行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八、评审收费

  1、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申报人缴纳的费用为:初级工程师280元/人,中级工程师450元/人;

  2、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收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收费均为280元/人,具体缴费日期在受理申报材料时通知。

  九、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联系人:谢泽鑫

  联系电话:0754-88691145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

  2、《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22〕118号)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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