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粤环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委托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于2021年3月22至23日对潮阳区和平镇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工程等20个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其中19个项目予以入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2021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技术评估评分表(第二批).pdf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