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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 2022-07-13 08:42:0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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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辅导报告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信访形势,并就做好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进行部署。会议邀请了市信访局副局长郑义成作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燕飞出席并作讲话,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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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郑义成同志从习近平总书记谈信访工作、信访制度的发展与现状、如何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讲座授课内容丰富、说理透彻,观点新颖,既有理性的深刻感悟,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会议指出,《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条例》的原则和要求,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要环节、强化督导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一是要夯实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各单位要坚持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着力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基础,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促进构建生态环境领域社会治理新格局。要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解决群众反映环境问题为核心,以制度为保障,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规范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程序,实现案件全流程统一管理,做到各个环节无缝隙衔接,推动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不空转”、群众呼声“有回应”、矛盾纠纷“零激化”。二是要贯彻落实好《条例》,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引导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对举报的环境信访事项,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举报必回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要及时向群众反馈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办理结果,争取理解和支持,提升人民群众对信访事项办理的满意度。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三是要认清当前形势,强化责任担当。今年1-6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件4842宗,同比减少8.10%,但我们的环境信访仍然是在高位运行。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今年环境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信访积案难案攻坚化解年”行动,集中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滴水不漏、万无一失”。四是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在“十一国庆节”、党的二十大召开等特别防护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守人员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特别防护期间,启动等级响应,维稳安保响应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各分局每天14时前要向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当天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涉敏感案事件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要立即上报、果断处置。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法治思维,坚守人民情怀,狠抓初信初访办理提质增效,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回应群众的环境诉求,以实际行动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当前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补短板、强弱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要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现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力争持续实现“两个确保”年度工作目标。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重点区域,抓好涉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深化信访问题溯源治本系统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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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设一个主会场、九个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召开,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分局副股级以上干部约300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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