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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 2022-05-07 16:17:55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序号

普法对象

普法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局系统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强化局党组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市局人事科(党办)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分局

2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多维度、多层面开展系统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举措新成效。积极推进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市普法办交办的任务,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日常的执法工作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局“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党支部

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3

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科、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各区(县)执法分局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做好2022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生态环境政策及法律法规宣讲。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将普法职责要求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责任之一。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局机关业务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4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市局人事科(党办)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党支部

局直属单位党支部

5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进一步加强对宪法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借助局官网和“两微”平台,积极推进《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市组织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市局人事科(党办)

各区(县)分局党支部

局直属单位党支部

6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一是结合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防控意识。二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治理核心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亚青、创文提质升级、扫黑除恶、禁毒、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中心工作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市局机关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7

社会公众

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结合“3·8”“3·15”“4·15”“4·26”“5·1”“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12·2”“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实施等法治宣传机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8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汕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法治汕头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结合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实现全民普法全覆盖,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市局机关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9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推进局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治学习。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做好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与讲座相关组织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市局法规宣教科

人事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10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贯彻实施《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认真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学法常态化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和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和专题培训。依托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做好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统一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市局机关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11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强化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合规性。在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生态环境执法分局

市局机关业务科

各区(县)分局

12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加强新媒体普法。积极推动“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提升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深化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多种形式和渠道同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各单位普法宣传机制,落实普法信息员,定期报送信息。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单位名称

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学习方式和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宪法

线下学法和线上学法相结合

本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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