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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工作法打造“绿色引擎”,助推高质量发展
  • 2023-09-26 12:35:40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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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创新运用“123”工作法深化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促进审批制度改革,靠前指导服务企业,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环境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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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落实好一套指引,提高效率,打好“提前量”。在深入推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基础上,制订“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生态环境准入与绿色发展工作指引,运用“一清单一表一图”(全市产业布局生态适应性建议清单、产业环评类型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为我市“三新两特一大”项目落地提供清晰的流程和环评分类指引。对拟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落实专人加强专业培训,组成专班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强化指导,进一步提升环评资料编制质量。同时强化对环评领域造假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

  “2”是畅通两项机制,提升效能,优化“放管服”。一项是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和暖企助企指导服务机制,一是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投诉热点难点区域和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集中区域,启动实施“一季一帮扶”行动,以清单式管理和服务式、体检式、预防式执法助力企业绿色转型。二是开展“一区县一服务品牌”暖企助企行动,由局领导带队下基层,专项专人对接企业,为企业答疑解难,主动为企业进行环评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活动,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政策举措和高频服务事项,确定体验事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办事更舒心、更顺心。另一项是制订实施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机制,即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告知作出前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可在法定的量罚范围内按罚款标准的30%-50%降低处罚。4月1日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有7宗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申请公开道歉并承诺守法,其中有4宗案件已依法作出从轻处罚告知,拟从轻处罚金额46.975万元。

  “3”是落实好三大制度,提增效益,提升“容缺度”。我局制订了建设项目环评容缺受理制度、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制度,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清单制度、为项目尽快落地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制度,对环评申报中非原则性、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资料,落实“先受理后补正”措施,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制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办法,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受理公示、技术评估、现场踏勘和审查同步开展,推动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三是对拟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落实专人加强专业培训,组成专班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强化指导,进一步提升环评资料编制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部署,更加自觉地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的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探索生态环保工作的服务属性,力求激化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汕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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