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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
  • 2023-06-20 09:19:36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责任部门

1

局系统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考。

市局人事科(党办)

各区(县)分局

市局各科室

2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突出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局人事科(党办)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党支部

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3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借助局官网和“两微”新媒体平台,积极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积极参加市组织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市局人事科(党办)

各区(县)分局党支部

局直属单位党支部

4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立足生态环境高质高水平保护,围绕走好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高质量发展目标,开展“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法治宣传。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收集、编辑和定期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释法和指导作用,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引导企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强化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合规性。在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生态环境执法分局

市局业务科

各区(县)分局

5

社会公众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治理核心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文提质升级、扫黑除恶、禁毒、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中心工作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市局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6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持续实施法治意识提升工程。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推进《汕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法治汕头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结合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市局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7

社会公众

做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围绕生态文明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结合“3·8”国际妇女节“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宣传时机,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发动参与国家及省、市各类法治文化征集展示活动,按要求参与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展现汕头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成果。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市局各科室

各区(县)分局

8

社会公众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及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要求做好2023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活动相关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与行政执法全过程,将普法职责要求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责任之一。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市局业务科室

各区(县)分局

9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配合做好市组织的“八五”中期评估相关工作。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及时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工作情况的总结梳理工作,查漏补缺,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八五”普法有关各项任务的落实。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局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10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加强新媒体普法。积极推动“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提升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深化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多种形式和渠道同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各单位普法宣传机制,落实普法信息员,定期报送信息。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11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推进局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治学习。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做好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与讲座相关组织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市局法规宣教科

市局人事科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12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贯彻实施《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认真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学法常态化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和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和专题培训。依托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做好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统一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市局各科室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各区(县)分局

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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