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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宣贯协同 扎实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 2022-05-20 21:32:47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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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用好《条例》法律利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宣贯工作

  坚持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把《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迅速掀起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热潮。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分管信访工作的班子成员和负责信访工作的科室同志全员学,确保及时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性质作用、目标任务、处理程序,切实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执法局频道、两微频道、粤政易、宣传栏等平台宣传《条例》有关知识,以现场普法、主题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环境信访调处、网络舆情处置、企业帮扶行动、日常督导检查等工作,向企业、群众和信访人面对面宣讲《条例》,全面推进《条例》宣贯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以《条例》实施为依托,用心搭建便民服务桥梁

  立足生态环境信访主业,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规范和完善信访服务硬件设施配套,近期配置完成信访接待室和信访候访室,实现群众来访接待与办公区域分离,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接待工作质量和水平。信访接待室面积约15平方米,配备视频监控、沙发、座椅等,硬件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人员齐备,各项接访流程、来访记录、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接待室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实时监控,来访接访全过程有据可查,达到安全、保密、实用的要求。信访候访室设有休息座椅、饮水机、空调等设施,《信访工作条例》、各级信访制度、上访流程、来访需知等同时上墙,在提高群众候访舒适度的同时提升接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信访整体工作规范化水平。

  打造完成生态环境信访服务投诉云平台,实现全市生态环境信访一体化受理、分级办理,构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通过对包括12369、12345等信访来源渠道的环境信访数据进行整合,实现环境信访数据的统一接收、统一处理。针对环境信访业务办理,实现案件登记、转办、督办、办结回复、满意度调查等业务全过程闭环管理。利用GIS技术对环境信访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升对举报信息可信度的识别能力,掌握环境信访的规律,预测环境信访热点问题的变化趋势,为环境信访科学决策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以《条例》实施为牵引,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信访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牢固树立做群众身边“贴心人”的信访工作理念,以“事要解决,群众满意,事心双解”为准绳,加强《条例》宣贯协同,不断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办理模式,成立生态环境重点信访案件提级办理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信访案件的调处和化解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集中信访专项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持续深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加强环境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接访研判,狠抓初信初访办理提质增效,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生态环境诉求。拟订完成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考核、领导接访、信访约谈、信访督查督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五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程序,提升信访办理质效。今年1月—4月,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件3247宗,已全部理结,部门满意率100%,9宗信访件受到群众点赞表扬,58宗群众信访诉求经调处后群众主动撤销投诉工单。

  下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的目标,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信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全面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纵深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条例》的实际行动为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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