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检查组对位于潮阳区关埠镇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头销售分公司(关埠油库)、汕头市亚联石化有限公司(富地油库)和汕头交通石油有限公司(关埠油库)开展生产环境安全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上述三家单位基本能落实环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查中未发现明显环境安全隐患,但也存在现场应急物资不充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晰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组要求,被检查单位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环境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预前的防范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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