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府办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市议案提案动态管理和数字政协网络平台签收人大议案(建议)1件(会办件),市政协提案10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9件(后续交办转办件以实时更新为准)。为确保今年我局提案议案承办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制定如下承办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纳入我局生态环境各项重点工作同步落实。要按照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提案议案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通过提案议案承办工作,促进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实施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决策部署,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贡献环保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提案议案承办工作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业务承办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宣教科,负责提案议案数字平台的网上签收及答复资料录入、任务分解、统筹督办及工作总结起草工作,落实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协同业务承办科室(部门)做好与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局各分局、直属单位、局机关业务科室按职能分工归口负责相关提案议案具体承办和书面答复工作,承办过程主动向各线条分管领导汇报承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解决承办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规范办理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府办有关提案议案办理规范和程序要求。一是由我局主办的提案议案,由业务承办科室(部门)向市各会办单位发出协办函,收集汇总各会办单位意见,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议案建议领衔代表或提案人。二是由我局会办的提案议案,由业务承办科室(部门)在签收提案议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按主办单位协办函要求时限,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会同我局会办科室(部门)提出书面会办意见函复主办单位。三是由我局主办的提案议案答复稿经征求提案人或领衔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提案议案答复文件规范文本呈报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后,书面答复提案人或领衔代表。
四、加强统筹督办。一是局法规宣教科要认真做好提案议案承办工作的统筹督办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任务和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答复工作顺利完成。局各业务科室(部门)牵头承办的每一件提案议案均应落实具体承办人,并将承办人名单及联系电话送局法规宣教科备案。二是由我局主办或会办的所有提案议案,承办科室(部门)完成书面答复或会办函复后,请同时将答复件、会办复函通过政府在线传阅局法规宣教科,由局法规宣教科负责落实市议案提案动态管理和数字政协系统平台网上答复工作,并会同局办公室组织做好提案议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等工作。三是提案议案承办工作办结后,局法规宣教科负责草拟我局年度提案议案承办工作总结和办理考核自评呈报工作。
五、注重承办实效。局系统各承办科室(部门)在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承办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结合提案议案具体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严把质量关。要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别是由我局牵头主办的提案议案,在办理过程中要主动汇报,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深入一线、现场办理、上门服务,加强与代表(提案人)的沟通交流,准确掌握代表(提案人)的意图,听取和采纳代表(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到提办双方良好互动,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六、提高答复质量。局系统各承办科室(部门)在提案议案答复文件中,要意见明确、有实际内容和具体办理措施,答复工作要有针对性,针对问题并突出当年做法,不能以往年工作代替答复,不说空话套话,确保代表(提案人)对答复内容满意。如不满意需再次重新研究,争取代表(提案人)理解和支持,并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人大政协有关答复文件的办文格式和要求答复代表(提案人)。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