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汕市常办函〔2023〕3号)、《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再次交办的通知》(汕市常办函〔2023〕4号)、市府办《关于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3〕11号)和“汕头市议案提案动态管理系统”、“汕头市数字政协系统”交办通知,我局已签收承办的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共3件;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共13件,其中主办5件(含重点提案1件),会办8件。现累计签收的提案议案建议共16件(后续交办转办件以实时更新为准)。为确保今年我局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特制定《市生态环境局承办2023年提案议案建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纳入我局生态环境各项重点工作同步落实。要按照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提案议案建议提出的建设性意见,通过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促进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实施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决策部署,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贡献环保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各相关承办科室(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业务承办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宣教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局各分局、直属单位、局机关业务科室按职能分工归口负责相关提案议案建议的具体承办和书面答复工作。
三、规范办理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府办有关提案议案建议办理规范和程序要求。一是主办件由业务归口承办科室(部门)牵头收集汇总各会办单位意见,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议案建议领衔代表或提案人。办理过程要加强与代表(提案人)、会办单位的交流沟通,协同提高承办答复工作质量。二是会办件由业务归口承办科室(部门)按要求时限,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会同局会办科室(部门)提出书面会办意见函复主办单位。三是主办件答复稿需按规定办文格式(答复格式详见汕市常办函〔2023〕3号《通知》和汕府办函〔2023〕11号《通知》)报承办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后,书面答复提案人或领衔代表。
四、加强统筹督办。一是局提案议案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宣科)要认真做好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的统筹督办工作,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各承办科室(部门)负责承办的提案议案建议应落实具体的承办人。二是承办科室(部门)完成书面答复或会办函复后,按要求同步办理网上平台录入答复工作。三是提案议案建议承办工作办结后,及时做好年度承办工作总结和考核自评呈报工作。
五、注重承办实效。局系统各承办科室(部门)在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承办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结合提案议案建议的具体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严把质量关,提高办理效率。
六、提高答复质量。局系统各承办科室(部门)在提案议案建议答复文件中,要意见明确、有实际内容和具体办理措施,答复工作要有针对性,针对问题并突出当年做法,并争取代表(提案人)理解和支持,确保代表(提案人)满意。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