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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牛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4-03-21 16:05:10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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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牛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牛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牛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东二巷15号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张骏驰/张骏驰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拟于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东二巷15号建设项目。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680m2,建筑面积为1680m2,主要从事塑料瓶和塑料盖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瓶和塑料盖1200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AY2306台、粉碎机4台、混料机5台、干燥机4台、空压机等。工艺流程:混料→预先干燥→注塑成型→质检→粉碎→组装成型→成品入库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安装设备减震垫圈、橡胶减振接头或弹性支架连接。

2、废气:全密闭微负压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引至天面排放。

3、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排入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进行统一处理,尾水汇入汕头港。

4、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抹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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