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1年6月,全市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除河溪水库因库区干涸无法满足监测条件外,其余5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均开展监测,其中河流型4个、湖库型1个。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分别在库中心、水源取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均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本月监测的5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质达标率100%。5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见附表1。
附表1 2021年6月汕头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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