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精神,现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共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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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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