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 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汕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形成了《汕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2年)》(送审稿),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869965;
传真:0754-88869965;邮箱:dqk88869965@163.com
附件:汕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2年)(送审稿)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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