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环函〔2023〕81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粤环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委托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于2024年9月23日对汕头市“双源”调查新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维护管理与跟踪监测评价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同意予以入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2024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分表(第6批)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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