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环函〔2023〕81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粤环办〔2020〕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委托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于2023年12月7日和12月21日对2024年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提升技术服务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同意5个项目予以入库。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2023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第9批)评分表.pdf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