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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 2023-10-20 19:11:1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项目概况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QZ-2023-G081-C1

  项目名称: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2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最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
本合同包有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需于联合体协议书中写明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等相关规定、《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练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技术研究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需具备省级或以上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含水类和土壤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为中小微企业)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需明确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需写明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③以具备CMA计量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含水类和土壤类)为牵头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疏港大道9号创新产业园产A-02幢第7层701号之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疏港大道9号创新产业园产A-02幢第7层701号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联系方式:0754-88692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疏港大道9号创新产业园产A-02幢第7层701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4-86702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4-867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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