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汕市办知〔2019〕94号)等要求,现将2019年和2020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安排项目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0年4月27日至5月3日(共7天)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27570
传 真:0754-88320494
附件:2019、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安排计划表.xlsx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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