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市办【2018】29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我市各区县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8年度汕头市区县环保责任考核结果,潮南区、龙湖区、潮阳区、南澳县、澄海区、濠江区为良好等次,金平区为合格等次。具体排名依次为潮南区、龙湖区、潮阳区、南澳县、澄海区、濠江区、金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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