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汕市办知〔2019〕94号)等要求,现将 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补助纳入2018年省级项目库的VOCs污染防治项目分配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9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共7天)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27570、88237562
传 真:0754-88320494
附件: 2018年省级项目库的VOCs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