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食品厂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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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09:31:1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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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食品厂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项目名称: | 汕头市食品厂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食品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狮领加工区以北地块(一)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食品厂有限公司拟在濠江区广澳狮领加工区以北地块(一)建设调味品生产项目。项目年产调味品 5000吨,包括4000 吨的沙茶酱和1000吨的复合调味酱。主要配套生产设备包括酱料锅、炒麻机、碾粉机、自动油炸锅、洗仁、机磨机、灌装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后排放。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油烟、粉尘、恶臭,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通过布袋收集系统回收;恶臭通过加强通风排气等措施控制影响。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消声减振措施等方式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 4、项目生活垃圾、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委托专业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