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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12-22 10:03: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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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园区办公室

建设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风电产业园

环评机构: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位于濠江区广澳街道风电产业园。项目新建三条道路均为产业园内规划道路中的主干路,总长度为6.49km。其中河中路(青洲路~广达大道)宽度60m,长度2.47km,设计时速50km/h;沿江北路(青洲路~疏港大道)宽度40m,长度为2.36km、青洲东路(磊广大道~沿江北路),宽度40m,长度为1.66km,设计时速均为40km/h。工程建设内容均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主体工程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工程主要为给排水、燃气、交通、电力、照明、通信、绿化等工程。工程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永久占地为32hm²,临时占地3000m²。工程总投资137708.23万元,施工期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三级隔油池、设置环保厕所,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

2、项目施工期扬尘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防尘覆盖等措施控制,道路敷设成品沥青混凝土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避开居民出行高峰期的时候进行施工。

3、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设置噪声隔挡等措施控制;营运期噪声通过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隔离栏绿化带、敏感目标路段设置减速带及限速、禁鸣标志等措施防治。

4、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道路路基施工前,将表层熟土剥离,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和绿化,桥梁工程采用围堰施工,降低生态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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