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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榕江出海航道维护疏浚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5-11-28 18:25:27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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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榕江出海航道维护疏浚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       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榕江出海航道维护疏浚

建设单位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榕江出海航道(礐石大桥至海湾大桥之间航道)
(起点地理坐标:E116°39′38.616″,N23°20′44.079″

终点地理坐标:E116°44′3.121″,N23°20′38.711″)

环评机构

福州壹澜五蕴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拟于2026年2月至8月开展榕江出海航道(礐石大桥至海湾大桥之间航道)建设维护疏浚项目。项目维护疏浚范围为榕江出海航道,全长7.5km,其中疏浚段长度为3.03km,其余为扫浅施工,疏浚工程量为93.4964万m3。疏浚施工设计水深8.1m,设计挖槽宽度137m,设计边坡1:10。项目疏浚范围涉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为既有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机械及船舶选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发动机并使用低硫油。

2、废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对施工悬浮泥沙采取将疏浚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在航道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超限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自动定位调节泥舱溢流口等措施进行控制,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分别经船上配备储污水箱、含油污水收集舱收集,靠岸后交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有处理能力的船舶服务公司接收处理。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船舶及其配套机械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船舶管理。

4、固废:施工船舶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船舶检修废物收集上岸交由有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理,疏浚物运至主管部门批准指定的海洋倾倒区妥善处置,未取得倾倒许可不得施工。

5、生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施工过程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悬浮泥沙产生和扩散,加强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对项目附近生态环境跟踪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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