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要求,我局持续推进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15日,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资金达到更新资金额度,现停止受理此类申请。咨询电话:0754-88810444。
特此公告。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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