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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行驶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 2025-10-30 17:55:00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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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局官方网站就《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行驶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主要建议将濠江区南滨片区,特别是内海湾沿岸道路,划入特定车辆禁行区域。经研究,该意见部分予以采纳。根据通告内容,黑烟车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包括南滨片区内海湾沿岸道路)通行。针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措施,在通告正式实施后,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经综合评估,逐步扩大限行范围。感谢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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