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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瑞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5-09-22 17:25:39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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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瑞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瑞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汕头瑞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河浦片、台商片(电子电路工业基地)C04-04-2地块A幢厂房-02

环评机构:

广东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头瑞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于濠江区滨海街道河浦片、台商片(电子电路工业基地)C04-04-2地块A幢厂房-02建设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一期),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电泳涂装、喷胶及喷漆等表面处理加工,年加工汽车配件50万台套。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电泳涂装生产线1条、自动化喷涂线1条、酸洗线1条、冷却塔2台、纯水制备系统1台、超滤装置1台、空压机1台、干燥箱1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营运期热水炉、电泳烘干炉、预烘干炉、红外线加热炉和喷塑固化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控制技术。电泳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酸雾净化塔处理,经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2、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格栅+厌氧-缺氧-好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治。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胶、废槽渣、废过滤棉、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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