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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威雅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高效抗菌可降解包装材料产业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汕市环建〔2025〕7号
广东威雅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由广东在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威雅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高效抗菌可降解包装材料产业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威雅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拟于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U地块建设高效抗菌可降解包装材料产业化生产项目,年产印刷包装袋5800吨、包装膜6800吨,总计1260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机组式凹版印刷机5台、高速干复机3台、无溶剂复合机2台、品检机1台、制袋机22台、电脑分切机4台等。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初审意见和汕头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风险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程建设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保障印刷车间、复合车间、调墨间、危废间、熟化间及印刷、复合、清洗等工序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控制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体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化学品及危险物质贮存区防渗工作,设置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按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七)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负责。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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