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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宏桥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5-08-20 17:57:4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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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宏桥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宏桥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宏桥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南一街6号之一

环评机构

广州顺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许逸林/许逸林

项目概况

汕头市宏桥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南一街6号之一的单层厂房作为生产经营用地,项目占地面积为820平方米,建筑面积820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设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利用水泥、砂、粘结剂、HPMC等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混合、搅拌、分装等工序,年产干粉砂浆20000吨。厂区内设置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和办公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加强管理,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2废气:项目产生粉尘经收集后回用。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设置1间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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