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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回收聚乙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5-04-24 18:10:15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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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可回收聚乙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可回收聚乙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广澳南湖台商投资区N4地块BOPET薄膜科研实验车间

环评机构: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广澳南湖台商投资区N4地块BOPET薄膜科研实验车间(原项目内B栋厂房一层东侧)扩建可回收聚乙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原项目年产镀氧化铝膜350吨、功能性PET薄膜1000吨(670万平方米),并且拆除生产设备停止生产聚脂薄膜(年产8500-10000吨)。项目扩建后,年生产功能性PE膜8000吨,镀氧化铝膜7350吨,功能性PET薄膜1000吨。

扩建后年使用原辅材料PE粒料8025吨、铝丝52.5吨、PET薄膜4280吨、PP薄膜1000吨、PE薄膜3000吨,涂料和胶水200吨、溶剂166吨;主要高性能吹膜生产线2条、真空镀膜机3台、冷却塔2台、多功能涂布复合机组1条、全自动高速涂布机1台、烫金机1台等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扩建后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废气、涂布机烘干废气、真空镀膜废气,熔融工序有机废气密闭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涂布及烘干工序的有机废气通过RTO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真空镀膜产生的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项目扩建后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

3、项目扩建后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防治。

4、项目扩建后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由相关机构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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