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关于2024年6月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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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7:14:35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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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码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20240605008 | 2024.5.9 | 广东利宏达包装有限公司(西厂区)包装印刷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广东利宏达包装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 万吉北街中段(维恩工业园内)D1栋建筑物及楼下一层厂房 | 广东利宏达包装有限公司(西厂区)包装印刷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租用位于汕头市万吉工业区万吉北街中段(维恩工业园内)D1栋建筑物及楼下一层厂房扩建(西厂区)包装印刷制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5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3平方米,年产印刷品6780吨,主要产品有彩盒、纸袋、工艺盒,金银卡纸等。项目配套2台高宝胶印机及2台复合机等设备。 | 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24.6.5 | 汕环龙建〔2024〕8号 |
附 件:广东利宏达包装有限公司(西厂区)包装印刷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广东利宏达包装有限公司(西厂区)包装印刷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