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三青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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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09:35:0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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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三青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三青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三青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西侧岐山工业区超声电子变压器厂房一、二、三层 |
环评机构: |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西侧岐山工业区超声电子变压器厂房一、二、三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项目所在建筑产权合法,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项目建设不属于违章或非法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滤筒式高效除尘器,可以达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方面,本项目仅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水排管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方面,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固废方面,本项目产生固废妥善处理,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 卫部门日产日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