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光学膜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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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11:35:22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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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光学膜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光学膜纳米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品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光学膜纳米折光晶体材料250t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占地面积150m2,主要生产工艺及设备与现有项目无依托关系,为独立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由于本项目生产工艺在密闭设备中运行,且连接管道均为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本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为70%)由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所需的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产废水;真空泵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本项目建设后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方面,主要减振、隔声、消声。 4.固废方面,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 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