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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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11:02:31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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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码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20230524017 | 2023.4.24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 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48号 | 项目总建筑面积39785.59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为2327.65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7306.47平方米,负二层停车位92个,负一层停车位74个;地上十五层,建筑面积32479.12平方米。本项目另将现有已建建筑4200平方米改造为住院部,改建传染病床位150张。建成后的综合住院楼,主要以“心理健康医疗中心”提供医疗服务,新增床位400 张。主要建设内容;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5.24 | 汕环龙建〔2023〕17号 |
附 件: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