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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3-05-17 15:26:40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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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区汕头大学建设卫生中心院内建设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张强光/张强光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39785.59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为2327.65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7306.47平方米,负二层停车位92个,负一层停车位74个;地上十五层,建筑面积32479.12平方米。本项目另将现有已建建筑4200平方米改造为住院部,改建传染病床位150 张。建成后的综合住院楼, 主要以“心理健康医疗中心”提供医疗服务,新增床位400 张。主要建设内容: 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底部设防振垫;建立设备 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淘汰破旧设备,减少设备非正 常运行噪声。

2、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涉及 SO2、NOx 等污染物排放,排放筒高度≥15m3

3、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汕头港,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范围内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输液瓶、废弃包装材料、医疗废物妥善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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