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关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3-05-11 17:46:53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 【字体:
大 中 小】
序号 | 项目编码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20230511016 | 2023.4.12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48号 | 项目租赁2幢楼,其中厂房1幢(二层)),另1幢为总办公室。年产兰索拉唑片6.3吨/年,奥美拉唑胶囊4.2吨/年、氨酚待因片II4.8吨/年。主要配套涡轮粉碎机机组、筛粉机、制粒机、颗粒机、干燥机、压片机、包装机、纯水制备、智联实验室设备等。 。 | 深圳市源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3.5.11 | 汕环龙建〔2023〕16号 |
附 件: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