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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强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守护宁静生活
  • 2023-02-17 16:04:4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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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升噪声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月14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生态环境部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配套制度培训班。汕头市人大环资委负责同志和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各分局、相关科室、单位及执法、监测人员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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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有关专家分别对噪声释义和地方权责、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国际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经验、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技术和国内噪声污染防治现状和地方经验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市参会人员对国家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有更加系统的认识,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炜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会议,就推进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升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学习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噪声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立法基本原则和理念,重点围绕群众信访投诉热点,推进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共同推动辖区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加强噪声防治宣传,积极推动普及要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和专题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加大管控力度,提高执法效能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新颁布的《汕头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积极创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上下联动,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环境噪声管理,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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