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承建位于长江路与黄山路交界东南侧“‘三旧改造’(佰悦春天)”工程项目,因工程施工工艺质量需要,向我局申请2018年5月1日至31日期间,在进行地下室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夜间、午间实施连续施工作业(具体施工时间见《佰悦春天混凝土施工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准予上述项目于2018年5月4日至31日期间,在进行地下室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夜间、午间实施连续施工作业(具体施工时间见《佰悦春天混凝土施工计划》)。
二、你司在进行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要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可能减小施工噪声排放。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混凝土浇筑工艺外,不准其它工艺夜间、午间施工作业。同时,你司应做好加料泵等主要噪声源设备的减振减噪措施,加强现场车辆管理。如因施工过程中噪声控制不力,造成严重噪声污染,我局将中止该项目连续施工行政许可。
三、你司要将连续施工有关情况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公告应明确需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时间及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同时,要积极做好与周边住户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住户理解。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4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