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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18-05-30 15:56:30
  • 来源: 招生办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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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招〔201812

各区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属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招生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184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和《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汕市教201824)精神,市招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录取工作意见

  汕头市招生委员会

                   2018527

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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