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属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0〕4号)、《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汕市教〔2018〕2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汕头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汕招号).docx
汕头市招生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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