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会上,《关于汕头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获与会代表全票通过。
2022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2022年全市超过10万户企业享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合计退减降缓税费78.3亿元;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4.8亿元,比上年增长4.0%,有效弥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缺口;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83.5亿元,比上年增长6%,有力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1亿元,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有效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
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发挥资金合力,在“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上迈出更快步伐;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让人民群众过“稳日子”、“好日子”;坚持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加强“三保”和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预算硬约束和绩效管理,着力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加快现代预算制度建设,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支撑。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非凡。市财政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下,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作出应有的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