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10月26日上午,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会议邀请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汕头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首届十大优秀律师彭童峰律师作《贯彻落实民法典,推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专题讲座。
彭律师主要从民法典的核心理念、涉及财政领域的主要法律条文以及相关案例进行详细解读,从行政处罚法的概念、“三项制度”、重点条款及行政执法培训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
会议强调,《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全局干部要把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作为财政决策、财政管理、财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学深悟透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的核心精神和条文内容,把实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与落实财政领域法律法规有机统一起来,贯彻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全过程,健全执法工作,建设法治财政。二是要加大民法典实施力度,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在日常工作业务开展中要贯彻落实好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依法规范财权和保障公民权利。三是要加强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财政特色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丰富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实现普法数字化、精准化和常态化,使《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根植于财政法治实践中,全面提高全局的法治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