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财政局多措并举,通过六个“抓好”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抓好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出台了《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为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等多方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局内部出台《汕头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职责分工》,对局内部各科室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职责予以梳理明确,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抓好重点,强化预算责任和绩效责任“双约束”。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在编制2020年和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时,将设置绩效目标作为预算项目编制的前置性条件,原则上全部项目均需申报绩效目标,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需同步细化填报年度绩效指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金额100万以上共有722个项目设置绩效指标超过3000个,并随预算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基本完成我市预算绩效指标库建设。
三是抓好管理,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明确市级各预算单位在2019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中选择资金量大、重点建设项目和涉及民生支出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形成绩效自评报告,重点体现资金投入分配、项目运行、效果成效等内容,为下一步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要求预算单位结合年度决算公开统一向社会公布,切实推动各单位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是抓好落实,开展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完成“老年人和学生乘坐公交车价格补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奖励、限售股转让奖励经费)”和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等12项2019年度至2020年度市级预算资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涵盖民生、教育、基建、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总金额13.4亿元。同时,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突出脱贫成效,11月份开展对2016年-2020年全市筹集用于促进扶贫开发对象增收方向项目资金金额12.2亿元的绩效评价工作。
五是抓好效果,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2020年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的基础上,将项目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对于评价结果“中”以下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视情况调整压减年度或下年度项目预算,从资金分配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督促引导的作用。通过开展项目的事前评审工作,有效压减财政资金使用规模,
六是抓好培育,壮大第三方机构市场力量。2020年在扩大我市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范围的同时,市财政局通过三方比价的形式择优选取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并由原先的两家扩充到了五家,力图通过实操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和政策指引、培训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与专业技能,做大做强本地第三方评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