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助力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近期,市财政局出台《汕头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方案》,明确在原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财政资金安排基础上,新增扶持资金4500万元(含汕头市文化集团注册资金1000万元),切实加大对文化惠民活动、文艺精品创作工作、文化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五个方面的扶持力度,扶持资金从2020年起至2022年分三年列入年度预算,将有力推动我市做强文化事业、做大文化产业、做好文化人才培养,为汕头高质量打造区域文化高地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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