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集装箱货源向汕头港聚集,增强汕头港核心竞争能力,做大做强汕头港集装箱运输业务,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根据市政府《关于扶持汕头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市财政对新增的国际近洋集装箱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运营满一周年、且一年内挂靠36航次以上的航线运营商,每条航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年度奖励总金额为200万元。经审核,市财政局对2018年符合奖励标准的两家单位,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新增的印尼航线及华南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新增的东南亚集装箱班轮航线各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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