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和《汕头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安排,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不断强化财政职能管理,特别是以深化政府采购信用监管为重点,搭建起了政府采购信用监管“一张网”,积极构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助力“信用汕头”建设。
近年来,市财政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互联网+,创新政府采购信用监管工作手段。目前,我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已实现与“信用中国”的信用数据对接,可查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和“代理机构库”在库者的信用信息。采购人应根据信用信息合理选择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中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委托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直接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中标、成交公告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信用监管的重点对象。
此外,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累计已投入1500多万用于“汕头市信用信息系统”、“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项目建设,有力保障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我市“诚信政府”建设;做好对会计行业的信用管理,依法规范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执业;做好财政预决算和“双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共享工作等。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着力建立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形成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