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调动镇级工作积极性,潮南区以保基本、明职责、促协调、强激励为基本原则,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科学划分区、镇(街道)二级财政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保障镇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责的必要财力,加大基本民生和区域协调投入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取消基本经费按编制数定额核定制度,实行据实拨付制度。二是整合设立镇级体制改革财力性补助,综合考虑各镇(街道)上年度人口规模、财政供养人数、财政管理改革情况、财力薄弱度等因素进行分配。三是增设专项工作绩效考核财力性补助,进一步激励乡镇加大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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